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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:展开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攻坚战

1999-04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肖玉华 王明海 我有话说

国有企业占78%的老工业基地——吉林省,在企业效益滑坡、亏损严重、离退休人员比重偏大、养老金收缴和发放遇到困难的情况下,省委、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和《失业保险条例》,贯彻两个条例,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,提高基金收缴的攻坚战正在该省各市、州、县全面展开。

省长洪虎多次听取社会保险工作汇报,主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两个条例问题;常务副省长王国发主管社会保险工作,直接动员部署贯彻两个条例,扩大覆盖面,提高基金征缴率工作。依据两个条例研究具体的政策措施,动员企业主动登记,主动申报,主动缴费。省政府对欠费企业提出“五不准”的规定:对无故欠费企业不予核销招待费,不得购买住房和小汽车,法定代表人不准出国,不能参加评先选优,不得晋级增薪。省政府于3月末已将扩大覆盖面,提高征缴率指标分配到各市、县,4月份全面完成新参保单位登记,5月份全面申报缴费,6月份基本实现全覆盖,收缴率要达到95%以上。

全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。劳动、财政、银行、税务、工商、监察等部门各自发挥应有的作用,予以协助和支持。通过劳动监察、财务审计、年检验照、代扣代缴等行政手段,督促企业参加登记和申报缴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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